储能、石油开采等入选国家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鼓励类产业

2019-11-28 13:34

来源:国家发改委 、中国证券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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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(2019年本)》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修正)》同时废止。《目录(2019年本)》共涉及行业48个,条目1477条,其中鼓励类821条、限制类215条、淘汰类441条。

与上一版相比,此次修订重点: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。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,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,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。《目录(2019年本)》制造业相关的条目共900多条,占总条目数的60%以上。

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。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;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,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,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;促进汽车、家电、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,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。

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。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,新增或修改限制类、淘汰类条目近100条。同时,对现有条目不能完全覆盖,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,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分别设置了兜底条款。

四是提升科学性、规范化水平。对限制类、淘汰类条目,明确品种和参数,突出可操作性;对鼓励类条目,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,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,方向尚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,则“宜粗不宜细”,仅作方向性描述。同时,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删除。

根据《目录(2019年本)》,与电力、新能源、石油天然气等相关的鼓励产业有:

电力: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;分布式供电及并网(含微电网)技术推广应用;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;分布式能源;智慧能源系统

新能源:氢能、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;能源路由、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;高效制氢、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,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;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;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

石油、天然气:常规石油、天然气勘探与开采;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、安全生产保障技术、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

有色金属: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

汽车: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: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(能量密度≥300Wh/kg,循环寿命≥1800 次);电池正极材料(比容量≥180mAh/g,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%),电池负极材料(比容量≥ 500mAh/g,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%),电池隔膜(厚度≤ 12μm,孔隙率 35%~60%,拉伸强度 MD≥800kgf/cm2,TD≥ 800kgf/cm2);燃料电池发动机(质量比功率≥350W/kg)、燃料电池堆(体积比功率≥ 3kW/L)、膜电极(铂用量≤0.3g/kW)、质子交换膜(质子电导率≥ 0.08S/cm)、双极板(金属双极板厚度≤1.2mm,其他双极板厚度≤ 1.6mm)、低铂催化剂、碳纸(电阻率≤3MΩ·cm)、空气压缩机、氢气循环泵、氢气引射器、增湿器、燃料电池控制系统、升压 DC/DC、 70MPa 氢瓶、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

轻工:锂二硫化铁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;锂离子电池、氢镍电池、新型结构(双极性、铅布水平、卷绕式、管式等)密封、铅蓄电池、铅碳电池、超级电池、燃料电池、锂/氟化碳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;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、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、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、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、氟代碳酸乙烯酯( FEC)等电解质与添加剂